美国移民局正在更新USCIS政策手册的第5卷和第 12 卷,以澄清美国公民身份和入籍规定如何适用于收养儿童。本政策手册更新整理和澄清了《公民身份和入籍政策手册》第5卷中的现有信息,并补充了第 12 卷中的政策。
更新后的指南:描述了收养儿童满足公民身份和归化目的对儿童定义的要求,包括在移民目的下被认为是完全的、最终的和完整的收养;说明居住在美国的收养儿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资格以及如何获得公民身份证书;说明居住在美国境外的收养儿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资格,以及如何申请公民身份和签发证书;并提供在收养被中断或解除时取得公民身份和入籍的指导。
更新后的指南没有改变被收养儿童成为美国公民的要求。美国移民局正在更新本指南,以帮助收养家庭和被收养者了解这些要求,以便被收养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和公民身份文件。一些因收养而移民的儿童在作为合法永久居民进入美国后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另一些人则没有,他们的养父母需要在收养的孩子年满18岁之前采取额外的步骤,让孩子通过养父母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在18岁之前没有通过养父母获得公民身份的被收养者,在18岁之后可以申请入籍。请访问政策手册反馈页面对此更新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