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简单、周期快速的EB-1C企业高管移民广受欢迎。如果你具备非凡的能力,是一位出色的教授或研究员,或者是一名跨国企业管理人员,那么您具备申请美国EB-1移民的条件。
EB-1C项目对美投资额度无具体或强制性规定,在申请程序中也无需劳工证申请,流程简单,很快一年内获批。对于急需登陆美国的申请人,还可通过增办L-1A签证,帮助家人快速合法登陆美国生活和学习。此外,该类别移民申请无临时绿卡过渡,申请人、配偶和未满21岁未婚子女可直接获得美国绿卡。更重要的是,申请人还可为配偶申请工作许可,尤其适合计划在美国生活并拓展事业的申请人。因此,该项目已成为当前国内企业主、高管和股东移民美国的热选。
【EB-1C申请“三不要求”】
1、不要求是法人或股东
在美国的公司法律制度下,没有“法人代表”这个概念,更不会将其标注在营业执照上。如上所说,EB-1C申请人在海外公司是高管,将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那么就符合EB-1C的职位要求。
同样,EB-1C关注的是“高管”与否,而非股东与否。EB-1C的申请人既不需要是海外公司的股东,也不需要是美国公司的股东。符合EB-1C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完全不占公司的任何股份,符合高管要求即可。而担任公司股东的申请人,如果没有证明自己同时是高管,即担任行政管理职务,那么并不符合EB-1C的要求。当然,如果EB-1C申请人既是股东也是高管,这也是可以的。 ???如果您对移民感兴趣,快速获取移民方案
2、不要求很低投资额
申请EB-1C的美国公司,没有很低的投资额限制。
3、不要求英文流利
EB-1C申请人如果英文流利自然很好,但是即使不懂英文,只要有合理的人员配置,说明可以在必要时有人员提供翻译,那么也是可以的。EB-1C高管的重点在管理,语言不是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