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职业移民和投资移民申请人数的上升,中国大陆申请人所需等待的移民排期时间也会增加。但除了漫长的排期之外,许多申请在审理过程中因种种原因遭到美国移民局无理拖延,申请人经过数年的等待,依旧没有拿到正式绿卡。
例如在职业移民申请中,有着敏感专业背景的申请人,他们的申请进度也有可能会一再延迟。此外投资移民当中,无论是I-526申请,还是在I-829永久绿卡申请阶段,投资人的申请都有可能被拖延审理,且多次和移民局查询都得不到有实质意义的回答。
如果移民申请在移民局等待超过了18个月,且数次问询无果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联邦催办令,要求联邦地区法院的联邦法官,下令联邦检察官调查移民局的处理情况,并汇报案件进展。通常代表被告的联邦地区检察官会在六十天内做出答复。快速高效的联邦催办令,已经成为了众多移民申请人在面临长时间等待时的不二选择。
在申请人与律师进行沟通,分析案情,确定具备联邦催办令的申请资质之后,联邦催办令申请的第 一步,便是由律师向联邦法院提起对相关政府机构(如移民局)的诉讼,联邦法院受理后的第二天会确定并告知涉案各方案件审理的法官及日程。通常,该日程中会包括被告代表律师(即联邦检察官)必须做出“回复(Answer)”、“预备会议(Conference)”、“法律答辨书(Brief)”及“正式开庭(Hearing)”的时间。
当联邦检察官接手催办申请后,通常会在法官正式介入审理前,首先与原告律师进行沟通,确定案件的有效性、案件性质及问题所在,同时和自己代理的被告(即政府部门负责人,如移民局)沟通,查找审理是否确实出现了严重的拖延等情况。在高效的沟通下,联邦检察官通常会在60天内,对申请人案件的审批结果做出答复,此时原告即可销案中止诉讼。
除移民局寄来的收据(I-797)之外,办理催办令需要有三项基本文件,来证明申请人的住址属于纽约东区或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管辖范围,移民局确实为责任主体,以及移民局的拖延超过合理时间。但不同的案例所需文件不同,具体材料要求请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只有一小部分取得了联邦地区法院执照的律师才可以申请催办。同时,由于催办的严肃性,及被告和审理法官在美国法律体系中级别较高,使得一些缺乏经验的律师望而却步。
不一定,通常情况下办理联邦催办令后,根据案件情况会出现四种结果:直接批准,要求补件,问话,或是拒绝。
做联邦催办后,申请人的案件可能直接会批准。如果要求补充文件或者问话,申请可以选择以前的律师,或者委托催办律师继续办理。
可以。申请人可选择找有当地联邦地区法院执照的律师进行催办,或搬迁至纽约,在一周后可以申请催办。
可以。律师也是希望申请人在完全了解相关法律后,经过多方商量再作出决定。
专业催办律师会在问话前仔细研究申请人的案例,找出案件中的弱点并做好应对方案,为面谈做好充分的准备。在问话当日,律师会陪同前往,依据自身经验与移民官进行沟通,为申请人争取到有利结果。
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如果有的话,催办律师会继续跟进。
职业移民:EB-1/EB-2/EB-3/NIW/PERM(I-140/I-485/I-90/I-131/I-765)
非移民签证:H-1B/H-4/L-1/L-2/O/P/R/TN申请及延期,J-1/J-2豁免
职业移民中EB-1,EB-2,EB-3的联邦催办令办理原理、流程和结果都与EB-5投资移民一致。联邦法官的判案通常基于移民局的拖延是否给申请人或受益人在工作机会、投资机会、家庭团聚方面带来极大的困扰和损失,因此催办令本身通常不会给申请的审理直接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