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对携带子女有一定的要求,包括:21周岁以下;未婚。
今年2月14日,美国移民局在《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中发布了政策指南,更新了当移民签证配额“可用”时,如何根据《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在特定情况下计算孩子的年龄。自2月14日起,移民局在审理I-485身份调整申请时,将据此锁定儿童的年龄。
子女想要通过父母获批的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签证申请来获得美国绿卡(即合法永居身份)时,其年龄通常必须在21岁以下。如果孩子年满21岁并在移民过程中超龄,则通常不再有资格根据父母的申请与父母一起移民。
国会为保护某些特定的儿童不因批准的签证申请而丧失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资格,颁布了CSPA,提供了一种当移民签证配额“可用”时,儿童年龄的计算方法。
根据不同情况阐述:
(1) 以公民子女的身份进行绿卡申请,只要在公民父母为其提交移民申请时未满21岁,就可以把年龄锁定在21岁以内,不必等待排期;
若是持有绿卡的父母为子女提交了移民申请,在子女21周岁之前父母成功入籍美国,子女年龄即锁定在以父母入籍之日。(但目前F2A签证恰处于无排期状态。)
(2) 亲属或职业移民类别下的子女(绝大多数国内申请人都属于该类),这类受益人CSPA给出了一个计算年龄的公式。
具体来说,首先看签证排期到达子女的年龄(如果在移民申请批准前移民签证就已经有名额,则看申请批准之日子女的年龄),然后减去移民局审理移民申请所用的时间,所得数即为法案年龄。当然,在此期间申请者必须保持未婚状态。
计算公式如下:Age at time of visa availability - Pending Time = CSPA Age
CSPA年龄=移民签证可用日期时的年龄-申请审批等待时间的天数
美国国务院的签证公告(移民排期表Visa Bulletin)用于确定签证何时可用。签证公告有两张表——最终裁定日表(Final Action Dates)(俗称“表A”),和递交申请日表(Dates for Filing)(俗称“表B”)。
根据之前的CSPA指南,美国移民局仅根据表A来计算CSPA年龄,即使孩子可以使用表B中较早的日期来申请调整身份。
也就是说,在表B开放的前提下,如果表A排期未到达,表B排期已经到达,按表B到达时间孩子未超龄,那么可以按照表B来锁定年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主申请人和孩子都持有合法身份身处美国,才可尝试递交AOS申请。如果现在不在美国,等待入境的,需要等到入境后需等待至少90天才能做AOS申请。
这对于部分面临“超龄”家庭的申请人可以通过表B来避免超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