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1)又称“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中的一类,是美国移民法专门为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和运动等领域拥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提供的移民途经。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政府“招才纳贤”,积极吸引招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这一精神在移民政策中的具体体现。
适合人群
“杰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顶尖人物之一 。同时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并且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贡献。
简单来说,就是证明在所从事的领域内,获得了比绝大多数人优秀的成就。
主要针对以下行业的申请人:
科技人才:
科学家、院士、发明家、各级科研机构和公司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师、计算机专家、医师、医学家、各学科正副教授、博士后、博士等。
艺术家:
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歌星、影星、名模、电视主持、影视导演、编辑师、动画设计师等、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等。
商业人才:
杰出企业家、贸易商人、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广告策划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师等。
运动人才:
著名运动员、教练员等。
教育人才:
著名教育家、教育学学者等。
申请条件
很多申请人会以为“杰出人才”的标准高不可攀。实际上并非如此。
移民局有两种衡量标准,第一种标准确实比较难达到,但第二种标准相对宽松,很多申请人都是基于符合第二种标准而成功获批的。
对于“杰出人才”,移民局会从如下两个方面的标准进行衡量:
如果是符合这个标准的“杰出人才”,申请人只需证明他/她曾经获得过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仅凭此项国际知名奖励,无须提供其它证据,即可满足杰出人才的标准,轻而易举地移民美国。
至于什么样的国际奖项才是被移民法接受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移民法并无确切定义或具体标准。一般来说,诺贝尔奖、奥斯卡奖、普利策奖、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都可被视作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但是,并不是只有获得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之类的重大国际知名大奖的人才算是杰出人才。移民法还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就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我们为客户申报的许多杰出人才成功案例,都是以下段里的标准提出申请并获得成功。???如果您对移民感兴趣,快速获取移民方案
* “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在其领域內,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內具有优异成就;
划重点
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从我们过往协助申请人递交过的成功案例来看,美国杰出人才并非高不可攀,如何根据经验,基于申请人的背景,有重点地贴合十条标准中的三条,对申请文件中的证据进行组织、提炼、升华,突出呈现申请人的优势,是成功的关键。建议申请人在听到“杰出”二字时,先别轻易否定自己,不妨联系我们为您做全方位的评估,或许下一个成功移民美国的,就是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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