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杰出人才)是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类别,它对学历、语言没有要求,而且申请周期短(正常情况下I-140申请阶段可以申请加急,15个自然日能出结果)、排期相对较短,所以在中国关注、申请此类移民项目的群体越来越多。在移民申请量增加的同时,移民局对案件的审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所以行业内流行说移民还是越早越好。面对移民局越来越严苛的审理标准,对移民局审理案件标准的学习是我们充分准备文件的必修课。
对大部分人来说很难获得类似奥斯卡、奥运会等国际公认的一次性国际大奖,所以基本上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都需要满足移民局列出的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这十条标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奖项、专业协会会员、媒体报道、专业评审、原创贡献、论文著作、展览展示、领导力、高薪、商业成功。今天小编来介绍一下移民局在审理案件当中对领导力这一标准的具体要求。
美国移民局官网对于“领导力”的要求是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能满足“Evidence of your performance of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in distinguished organizations”,即提供申请人在声名卓越的组织/单位中担任领导角色或者关键角色的证据文件。这个标准中有两个点:
一、声名 * 的组织/单位。
从移民局拒签案例来看,在考虑领导角色或关键角色之前,首先需要考察的是申请人所在组织/单位的知名度、影响力、行业内的地位。对于那些国际、国内比较知名的企业,可以提供媒体报道、官方文件等;对于不是很知名的组织/单位,可以通过提供与之合作的知名公司的背景文件来证明自己所在组织/单位的知名度。
二、领导角色/关键角色。
关于领导角色可以出具体现申请人作为领导职位或者带头人的聘书、任命书、证明信等文件。关于关键角色可以出具证明信,也可以由专利、技术研发成果、奖项、标准起草人、媒体报道、销售业绩等来体现。
综上所述,对于科研人员或公司/组织领导人的申请人来说,可以配合我们专业的后期文案老师从领导力这一方面来挖掘、准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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