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美国的华人可能会喜欢“饭后百步走”,散步之余会在漂亮房子前品头论足一番。这一行为在国内也许无可厚非,但在美国,却引发小区内白人邻居的焦虑,最终担心他们图谋不轨而选择报警。
美国人重视从小培养孩子对隐私和身体暴露的敏感,以减少遭受伤害的几率。这使得在中国街头司空见惯的“开裆裤”在美国掀起风波,蒙特利公园市华人男童公共场所穿开裆裤暴露下体,遭美国人误认为“虐童”报案。
两年前,曾有华人因阳台晾晒女性内裤,被邻居敲门询问是否提供色情服务,连当地警察也怀疑他们可能在从事色情活动。
在中国,警察要求靠边停车时,驾驶员一般会主动呈上证件,但在美国,马上从口袋里掏证件则会被认为要掏枪,只有双手放在显眼位置、按照警察指示行事才不会造成误会。而开车转弯和变线不打转向灯、蛇形驾驶等在美国则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吃罚单,情节严重时还会被抓去坐牢。
华人“虎爸”、“虎妈”引发争议不断。历来崇尚“子不教,父之过”的华人家庭,多奉行“棍棒教育”。然而,华人传统“家教”到了美国却遭遇“水土不服”,常被扣上“虐待儿童罪”的帽子。爸爸妈妈在很多“恨铁不成钢”的时候,气急当街打了孩子一巴掌,会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带上手铐,孩子也被儿童福利局带走。
在亚洲,周日通常是消费最火、人气最旺、商家不愿错过的大好时机。可是,这在大部分欧美国家却难以看到。美国一些地区规定法定节假日要给工人放假,如果无视政府规定坚持“做生意”,有可能会遭到有关部门联合查处。
中国人速来提倡“嘴甜好办事儿”。但在对职场性骚扰规定极为严格的美国,以前还曾经发生华裔“嘴太甜”而招来祸端的案例。一位华人移民因习惯以“美女”、“美眉”、“girls”称呼女同事,被投诉性骚扰。
华人“见义勇为”也遭遇“洋尴尬”,一名华人见抢匪奋力反抗警察逮捕,随手抄起路边一根木棒抽打抢匪,帮助巡警制服歹徒。但这一“义举”,却以华人被扣押,并以故意殴打伤害他人罪提起公诉结束。
在美国,若是在别人面前脱鞋或赤脚,会被视为不知礼节的野蛮人。只有在卧室里,或是热恋的男女之间,才能脱下鞋子。无论男女在别人面前拉下袜子、拉扯袜带都是不礼貌的。鞋带松了,也应走到没人的地方系好。
不要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可爱就捏孩子的脸蛋儿,或者捏孩子的大腿,会挨揍!
打麻将玩钱使不得。总金额未超过2500美元,可被处以250美元以下的罚款。总金额超过2500美元,则被视为犯有轻罪,可被判罚半年徒刑。
路上碰到鸭、鹅、青蛙、乌龟等,车都要耐心等它们走完再开!
狗可不是一般的宠物,而是和人一样对待的,可以一起睡觉一起。千万别大嘴巴和美国人讨论吃狗肉的事,人家听了感觉就象你在谈吃人肉。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条件具体来说,EB-1A对申请人的要求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获得过一项国际大奖,即诺贝尔、奥斯卡、普利策、奥运会冠 军等;
2、达到EB-1A杰出人才10条要求中的3条:
(1)获得过国际 级或国家 级奖项;
(2)被主流媒体报道过成就;
(3)发表过论文、出版过专业书籍;
(4)专业协会的会员;
(5)担任过评委;
(6)在重要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7)作品举办过展览、展示;
(8)获得领域内超高的薪水或报酬;
(9)在行业内取得原创性、独 创性成就;
(10)表演艺术取得商业上的成功。
如果申请人符合第 一项获得过国际大奖的条件,那么直接可以被认可为杰出人才获得批准;
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过国际性大奖,则以10项要求来做判断,满足其中3条及以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