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美国职业移民“第 一”优先类别,每年约发放40,000个移民配额,并开辟加速审理通道。EB-1A对于申请人不受行业、资产、年龄、学历、英语水平等限制,各行各业皆可申请,可一步 到位,全家拿永久绿卡。
EB-1A申请无需雇主支持,可自行递交申请,递交申请后也可以在同专业领域内不受限制更换工作。但申请人必须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有杰出才能,并获得国家 级别或国际 级别的声誉和成就,在自己专业领域内需要是出类拔萃的顶 尖人物。
如果申请人并非拿过奥斯卡小金人、奥运会金 牌 、得过诺贝尔奖学金的大咖、泰斗级别人物,移民局还给指出了适合大多数人的申请标准,只要满足10项申请条件中的任意3个及以上就可以申请!
在美国EB-1A十项申请条件中,有一项标准是要求申请人是“领导力或关键角色”!
美国移民法规定:
Evidence that the alien has performed in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for organizations or establishments that have a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在声誉 * 的组织或机构中扮演过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
这一项标准对于许多申请人来说,看似远在天边,其实在博乐移民文案和律师团队的帮助下,也是有很大挖掘和可提升空间的。
1.申请人在企业或组织机构或部门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申请人的身份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入手,一个是领导人,一个是关键角色。
如果申请人作为领导人,可以直观的通过岗位名称和具体的岗位职责体现,要展现出申请人作为领导层不仅为自己的工作负责,同时还为其他人的工作负责,例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这样能显示申请人在公司处于很高位置的职位名称。另外,也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职责描述以及组织架构图,以进一步向移民官展示和证明申请人的领导角色。
如果申请人作为关键角色,则必须要体现出为该企业或机构部门做出的成果和贡献,即使只是辅助型角色,只要有关键的作用,也可以作为关键角色申请。此时雇主的推荐信在移民申请中很有用,推荐信需要具体说明申请人是如何完成领导或关键性角色的任务的。
领导角色侧重于组织人员结构中处于顶端和领导性质的工作职责,而关键性角色侧重于申请人对工作组织或机构的成功产生的重大影响。
需注意以下几点:
申请人只需满足领导角色/关键性角色两者之一的条件即可;
申请人的领导或关键性角色需已经有真实成果;
申请人的领导或关键性角色的对象是整个组织或机构而不是某一项目或部门。
2.申请人所在的企业、组织机构或部门具有显著声誉
移民局对申请人所在企业、组织或部门的声誉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定。主要考虑的是组织或机构的规模大小、媒体报道、行业排名、资助情况等。
证明此项条件可以出具媒体报道材料、荣誉证明、专利资质证明等,特别是各项第三方的评论和评价,证明来源越权威,证据越有效。
3.申请人必须在多个组织或机构中扮演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
这项标准是这一条目的难点。证明申请人在多个组织或机构中扮演领导或关键性角色。也就是需要多份证据,并且必须是不同的组织或机构,而不是同一组织的不同部门。
近两年,商业领域的EB-1A申请人如企业家、金融专家、营销专家越来越多,这类申请人跟科学领域的申请人不一样,他们往往没有发表过文章,没有撰写过书籍,也没有担任过评审,他们可能完全没有学术上的成就,但在商业领域的成就是 * 的。对于这类申请人,如果他所在的企业在行业内是领先的,企业有着很高的年产值、年营业额,那么要证明他符合这个条件是非常容易的。
如果您在公司内担任领导角色或关键角色的话,博乐移民可以帮助您在领导力这一项做出挖掘和提升,助您“移”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