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美国 > 移民头条 >

原“天上人间”老板被美国驱逐出境!普通人该如何“守好”绿卡?

2024-05-14

 

近日,一则“前北京著 名夜总会“天上人间”老板覃辉被美国驱逐出境!”的消息登上了全网头条......他因以他人名义参与政治捐献、移民欺诈和伪造身份文件等罪名,达成认罪协议被判刑6个月,同意刑满释放后放弃绿卡,被美国驱逐出境。

 

 
 
 
 

事情是这样的:

覃辉的商业帝国版图除了天上人间,还有电影和娱乐公司星美传媒,这家公司在最鼎盛时期曾在国内经营3000多家影院,他在2018年登上了福布斯亿万富豪名单。

2010年,覃辉的妻子和孩子移居美国,覃辉自己也在20194月获得了美国绿卡。但覃辉在申请绿卡时在填写一个简单问题时撒了谎,这个问题是询问申请人“是否曾经使用过其他名字”,覃辉填的是没有。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覃辉不仅有化名,且曾多次使用该化名证件出入境美国、有过跨境大宗汇款交易。

2023102日,覃辉因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在其曼哈顿广场酒店的一间公寓被捕,之后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对他进行了多项控罪,其中包括移民欺诈、伪造身份文件、以他人名义进行政治捐献等。

如不认罪,覃辉将面临最 高27年的监禁,认罪后,刑期将下调为6个月,已服刑时间计入刑期。作为他认罪协议的一部分,覃辉自愿放弃美国绿卡,并被驱逐出境。

 
 
 
 
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会唏嘘不已,看来在美国,不管你是顶 级富豪、还是小老百姓, 金 钱在法律面前的绝 对影响力相对有限。而且美国绿卡是需要精心维护的,一旦触碰法律的底线,你将要面对的就是被驱逐出境的现实。
所以维持美国合法绿卡身份,千万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可被视为当事人主动放弃绿卡身份。这些情况包括但不仅 限于:

  • 搬去另外一个国家并在那里成为永久居民;

  • 在报税时使用“非移民”报税身份;

  • 在美国境外居留时间超过一定限制等。

通常情况下,绿卡持有人需要遵循一个离境原则:每次离境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果有离境1年以上的需求,为了不影响绿卡身份需要在离境前申请Re-entry Permit
其实,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连续六个月至连续一年的旅行之后再入境,也没什么大问题,到时候可能会在入关时被海关工作人员多问几句话,这时只要你能合理解释离境缘由,也无需提供额外文件。
那绿卡持有者需要离美超过一年时间,就必须申请Re-entry Permit(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放弃美国永久居留身份
但如果你已经离境超过一年以上,也没有Re-entry Permit,如果你还想保住这张绿卡,除了尽快买机票返美之外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
没有Re-entry Permit、离境超过一年以上肯定会在海关遭遇工作人员的盘问,你在解释时一定要讲清楚在离境期间你没有实际放弃居住美国的计划。

绿卡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下材料来证明自己在离境期间无意放弃长期居留美国的打算:

  • 并未终止在美国的工作,雇主信、工资单都是很好的证明材料;

  • 自己还有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居留在美国境内;

  • 在美国境内还有房产、银行存款、报税记录等;

  • 在美国境外没有工作等。

 

对于有入籍美国的绿卡持有人来说,按规定必须遵循“五年规则”,即绿卡获批后、申请入籍之前,需要连续在美国居住至少五年,并且这五年中至少有一半时间人在美国境内,并且从申请入籍到获批这段期间必须连续居住在美国境内。

 

 

 
如果你没有Re-entry Permit,离境时间已经远超过了一年,还可以申请新的移民签证SB-1(Returning Resident Visas)SB-1的申请程序非常复杂,获批难度也挺大,如果签证官不认同申请人给出的解释说明就会拒绝SB-1签证申请。
所以各位绿卡持有人千万要“守好”绿卡,否则就要被强制驱逐出境啦!

如果您对美国移民感兴趣,还苦苦匹配不了合适的移民项目,欢迎联系博乐移民!

我要提问

标签

美国 移民头条

上一篇: 美国收紧移民入境政策!国人移民之路备受打击......

下一篇: 网红可以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吗?

你可能感兴趣的

为您量身定制方案
立即获取方案
博乐移民优势

博乐移民,助您“移”路成功

成功案例

每个案件都实行三审制度,海量成功案例。

专业团队

专业海外移民律师、文案团队,提高申请成功率。

精准评估

精准定位客户优势,定制专属移民方案,1对1服务。

贴心服务

独有一站式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安心无忧服务。

Copyright 京ICP备2021038595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38510号
北京博乐恒泰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本资料所涉及的图文、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