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美国职业移民“第 一”优先类别,每年约发放40,000个移民配额,并开辟加速审理通道。EB-1A对于申请人不受行业、资产、年龄、学历、英语水平等限制,各行各业皆可申请,可一步 到位,全家拿永久绿卡。
EB-1A申请无需雇主支持,也不需要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可自行递交绿卡申请,递交申请后也可以在同专业领域内不受限制更换工作。但申请人必须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有杰出才能,并获得国家 级别或国际 级别的声誉和成就,在自己专业领域内需要是出类拔萃的顶 尖人物。
如果申请人并非拿过奥斯卡小金人、奥运会金 牌、得过诺贝尔奖学金的大咖、泰斗级别人物,移民局还给指出了另外的申请标准,只要满足十项申请条件中的任意三个及以上,就可以申请EB-1A了。
在美国EB-1A十项申请条件中,有一项标准是要求申请人满足高收入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
Evidence that you command a high salary or other significantly high remuneration in relation to others in the field.
申请人与专业领域内同行相比,拥有高工资或明显高报酬的证据。
这条EB-1A移民标准的原文中使用了“薪水(salary)”或“报酬(remuneration)”的两个字眼。虽然“薪水”的定义范围比“报酬”窄,但“薪水”和“报酬”都指劳动所得,在很多情况下它们是通用的。
薪水”
是支付给服务的固定报酬,一般指定期发放的工资。
“报酬”
是指一个人工作之后所获得的金 钱、酬劳。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十项申请条件中的“高收入”。
申请人必须有以往实际获得薪水的证明材料,如银行流水或税单,而并不是只提供 “写明工资待遇的工作邀请”,所以工作offer并不能用来证明申请人实际赚取的薪水。
“高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属于按劳获得性质的延伸收入,但并不包括福利。
只有基本工资、奖金,及其他同属于按劳获得的性质的收入,才是高薪水或高报酬这条标准考察的对象。
当申请人付出劳动后,除了得到基本工资外,还有可能获得奖金。奖金是对与生产或服务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给予的报酬。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劳动成果时,所获得的酬劳。这种基本工资的延伸收入实际上就是移民法上的“报酬(remuneration)”。
以薪酬基础计算或者衍生出来的收入补偿,不管它的名称是奖金,佣金,津贴,分红,都可以列入杰出人才衡量标准里的“酬劳“范围。
• 申请人获得了高收入那几年的银行流水,税务表格或相似的税务文件;
• 媒体对自己或者其他同行获得高收入的报道;
• 可信的专业机构编撰的领域内获得顶薪的人员名单;
• 地理范围和职位与申请人相符的薪酬调查报告;
• 证明雇主支付申请人高于薪酬统计数据的高薪水的正当性的文件。
建议用劳动类而非头衔类的职位来进行比较。例如一个首 席技术官又兼任公司副总裁。作为首 席技术官,他有很多技术方面的具体职责,而作为副总裁的工作和首 席技术官基本是重合的,所以实际上他作为副总裁是没有什么相应的具体职责的。既然这样,也就无法将申请人作为副总裁的薪资水平与“有可比性工作职责”的人相比。
如果一位申请人的收入是以工资形式为主,还比较好证明高薪水或高报酬,申请人可以利用政府或其他非官方的薪酬统计报告作为参考证据向移民局进行说明。
但是实际上,很多人的股票和股票期权会为移民申请人提供远超出常人的收入,所以也可以满足EB-1A对高报酬的要求。不过,对于股票和股票期权,证明高薪水或高报酬会变得更难。申请人需要尽量收集其他相关收入数据并与申请人进行比较。
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所要求的“高收入” 必须是申请人已经获得的基本工资、奖金,及其他同属于按劳获得的性质的收入,与申请人在同领域内履行相似职责的同行的收入相比较高。根据不同行业的收入水平和分布状况,有时只达到收入中位数也可能成为合格的高薪水或高报酬。
根据美国国务院更新的2024年4月各类移民排期进展,其中EB-1排期表A迎来小幅前进48天,表A为2022年9月1日,表B为2023年1月1日。想要申请美国移民的朋友们抓紧时间申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