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移民第 一类优先EB-1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为一些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和体育等领域拥有杰出才能的申请者提供的移民方式。
相较于其他种类职业移民签证,EB-1移民签证的排期时间短、不需要雇主担保,省时又省力。在等待EB-1申请处理期间,外籍人士可以同时提交其他类别的移民申请。因此,对于具有相应资质的申请人,EB-1移民签证无疑为其首 选。
根据申请人行业领域,该类别签证可被细分为三类:EB-1A杰出人才(Extraordinary Ability),EB-1B研究人员、教授(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EB-1C高管(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
EB-1A
EB-1A的申请条件是获得过国际性大奖或者满足以下十条中的三条:
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Awards);
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Invited Membership);
媒体的报道(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You);
评审鉴定(Judging or Review);
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Original Contributions);
学术文章(Scholarly Articles);
展览或展示(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领导作用/关键作用(Leading/Critical Role);
高薪(High Salary);
商业性成功(Commercial Successes)。
EB-1B
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的标准中有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个人成就,享有一定的国际性知名度;
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至少有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者教学经验;并且
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终身教学职位或有望晋级终身职位的承诺,并由雇主支持申请;
在满足以上三个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受益人还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以下六条标准中的至少两条:
因杰出成就而获得重大奖项或名誉;
拥有只有杰出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协会组织的会员资格;
发表在专业出版物上的,报道该外籍人士的成就的文章(并不仅仅是引用外籍人士的作品或成果);
参与评审过他人作品,或担任过著 名期刊的评委;
在国际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过文章,或著有过学术书籍;
在所在的专业领域,作出有原创性的科学、学术或艺术贡献。
EB-1C
EB-1C申请人需满足下列申请要求:
雇主必须是跨国公司;
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必须至少拥有两个机构或公司,一个是在美国境内的机构或公司,一个是美国境外的机构或公司,且美国境内和境外的公司之间必须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公司关系,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办事处及附属公司;
公司必须在美国境内外正常运营,提供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对EB-1C受益人的申请条件是:
受益人必须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在美国境外的关联公司工作。在美国境内为跨国公司工作的时间,和为跨国公司来美国进行的短期商务旅行时间不计算在境外工作的一年时间内;
受益人在美国境内跨国公司必须担任高 级经理或者行政主管职位,职务名称中含有“经理”或者“主管”字样是不够的,该职务的职责描述必须满足法律定义中的要求。
申请美国EB-1的“致胜法宝”
1. 申请要趁早
2. 选准申请路径
3. 赴美工作计划
4. 面试技巧
5. 利用优势证据法则
很多申请人准备了厚厚一叠材料,但却都不是移民官真正想看到的。移民局采取正确的证据标准是一种叫做“优势证据法则”的证据标准。这是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看起来更像真的,而不是假的”。“看起来更像”意思是“超过50%的机率更像”,所以如何让申请材料更有说服力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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