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都已经知晓近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向白宫预算管理办公室提交了一份H-1B改革的最 新方案。
美国移民局也表示将着手解决现在的系统漏洞,阻止和防止滥用注册程序。拟议的规则可能会对H-1B的注册流程进行更改,以确保所有申请人在筛选过程中受到平等对待。
今天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份改革计划中的重点内容:
①进一步清晰“雇主与雇员关系”的定义,为初创企业家提供更多灵活性
H-1B审核的重要标准之一是,雇主和雇员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雇主-雇员关系”(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每年使用H-1B配额最 多的印度IT外包公司一直以来饱受诟病,他们被质疑的焦点就是,他们签下来外籍员工、为他们申请H-1B,然后再把这些人派遣到客户公司工作。那么在第三方工作地点工作、与原本申请H-1B公司的地址不同,这样的“雇主-雇员关系”就会受到移民局审批时的格外注意。
针对雇佣关系的解读移民局曾经专门解释过,想要证明真实雇佣关系,申请人得充分证明该申请人(雇主)对于受益人(雇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有绝 对的掌控权。
如果是长期在第三方工作的情况,如果申请人与客户公司签订合同,需要委派受益人长期在客户公司工作,但是受益人仍向受聘于雇主的经理做定期报告,由雇主支付酬薪,享受雇主发放的员工福利,这样的雇佣关系经移民局官方认证,符合其对于“真实可靠的雇佣关系”的定义。
DHS、移民局不可能规定H-1B员工不能在第三方场所工作,所以原本沿用了很久的“雇主-雇员关系”早就不能与日新月异的商业合作模式相匹配,所以再次对“雇主-雇员关系”给出明确的定义、给出更清晰的指导,对于雇主申请H-1B、移民局审理H-1B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②实施新的实地考察要求和指南
前往H-1B雇员的工作场所进行实地考察(Site Visits)这个政策是一直存在的,不少小伙伴可能都遇到过登门拜访的检查人员。但新冠疫情爆发之后,很多公司都采取居家办公、移动式办公、居家/办公室混合办公,这就给移民局的实地考察工作造成了不少障碍。
实地考察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H-1B欺诈、揪出H-1B皮包公司,所以继续坚持搞下去肯定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移民局的实地考察如何适应后新冠疫情时代,对于涉及到前往第三方办公的情况如何验证?这应该都是包括在最 新H-1B政策改革、指导方案中的内容。
③解决OPT失效到H-1B生效之间的就业身份问题
在美国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后,F-1留学生可以通过申请OPT留美工作一段时间,如果在OPT期间抽中H-1B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OPT有效期限可以延长至当年H-1B生效前的9月30日。
但一些少数情况,部分F-1的OPT是不能在H-1B审理的几个月里被延续的,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停止工作、直到H-1B获批10月1日生效。
这次DHS提到的这个问题,应该会制定相应政策填补这部分工作身份。
④修改H-1B Amendment申请政策
H-1B Amendment是指H-1B变更申请,当前移民局规定,当H-1B持有人在工作上发生了一些特定变化时需要向移民局或劳工部及时上报这些变化。当H-1B员工的工作地点、或雇佣条件发生重大改变时,雇主需要向美国劳工部提交新的LCA,并向移民局提交H-1B变更申请。此次DHS也计划将对什么时候申请H-1B Amendment的要求做出调整。
总而言之,这份新提案旨在调整当前H-1B的申请要求、更好地监管H-1B受益,并为F-1申请H-1B提供更多灵活措施。
按规定,在白宫预算管理办公室OMB批准拟议规则后,该规则将进行联邦公示。在考虑公示期间的民众意见后,移民局将发布该规则的最终版本,其中包括具体的实施时间表。后续有关H-1B拟议规则的进展消息,我们会及时跟进!
不过,在这里小编想提醒大家的是,H-1B毕竟也只是一个临时工作身份,绝大多数H-1B申请人最终都是需要公司提交绿卡申请的。尤其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先不说于千军马中能否抽签上岸,就这排期等待时间也得让我们好等,因此我们必须要尽早申请。
当然最一劳永逸、治标且治本的解决方案:直接申请美国职业移民绿卡,EB-2/3、或是EB-5投资移民都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