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收到的申请数量
表二:批准数量
表三:拒绝数量
表四:待审理数量
表五:六个月以上待审理数量
表六:平均审理时间(月)
注释:
(1) “收到的申请”是指在报告所述期间收到并输入案件跟踪系统的新申请数量。
(2) “批准数量”是指报告期内批准的申请数量。
(3) “拒绝数量”是指在报告期内被拒绝的申请数量。
(4) “待审理数量”是指截至本报告所述期结束时,还在等待裁决的申请数量。本报告未反映对案件采取的一些行动,例如行政关闭和办公室之间的调动;因此,总的待审理数量不能使用以前报告期的数据来计算。
(5) “六个月以上待审理数量”是指截至本报告所述期结束时,收到的申请其裁决等待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申请数量。
(6) “平均审理时间”是指申请从收到到完成审理所用的月数;平均处理时间是根据报告期内完成的申请数量计算的,可能与其他USCIS.gov网页上报告的审理时间不同。
(7) 本报告是根据2022年综合拨款法联合解释性声明中的指示制作的。
(8) 一些批准、拒绝或待审理的申请数量,可能已经在以前的报告中出现过了。
(9) 该报告反映了查询数据库时可用的最 新估计,可能与其他已发布的报告不同。
(10) 由于审理延迟以及查询数据、系统更新和发布时间,收到、审理完成(批准和拒绝)的申请数量和待审理的数量可能与以前发布的报告中数据不同。
(11) 有关美国移民局的申请表和表格说明,请见https://www.uscis.gov/fo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