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才华的人”都选择EB-1A移民美国!
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奉行人才引进战略,利用灵活多样的移民政策、教育政策、人才政策等从世界各地网罗人才。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也是美国实施“抢人计划”的项目之一,不少人会觉得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门槛太高,只有那些具有重大成就的杰出名人才够资格去申请。
其实对于大多数能力杰出的人士来说,只要自己身上有闪光点,还是有机会满足美国政府对人才的渴求的。
EB-1A是专为杰出人才移民设置的绿卡类别,是绿卡申请中的第 一优先类别。
美国杰出人才EB1A移民项目无需排期,不用雇主担保,没有语言学历年龄等限制,一步 到位拿绿卡,广受移民人士欢迎。
要求申请人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
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占少数顶 尖人才,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国内的公认和推崇,这一类别不需要雇主担保就可申请移民。
一、申请人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诺贝尔奖、普利策奖、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
1. 申请人在所在领域内,获得过省级、国家 级或国际性奖项。
2. 申请人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协会,该协会须仅 限杰出人才成为其会员。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4. 申请人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 申请人在科研、学术研究、艺术、体育及商业相关领域有原创性的重大贡献。
6. 申请人在所属专业领域的主要商业出版物或其它主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
7. 申请人在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申请人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
9. 申请人在相关领域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如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唱片销售量等来衡量。
误区一:只有世界知名奖项得主才可申请杰出人才,如诺贝尔,奥斯卡,奥运会
只要申请人能证明所得的奖项是该专业领域中重要奖项,且能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的优秀人才即可满足要求。
误区二:没有得到过任何奖项的人不能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获奖是重要的加分项,但是获奖并不是认定优秀人才的唯 一标准,有些优秀不一定非要用奖项来证明。
如果不满足获奖这一项,在其他标准上可以补足和增强也是可行的。
不要求申请人十全十美,满足十项要求中的三项以上即可。
根据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只需满足十项中三项以上就可申请,因此申请人一定要选择适用自己的以及优势突出的方案申请。
不需要以凑数的方式交齐十项标准的证明文件,只需选择其中适用的标准交齐便可,过多的品质不佳的证明文件反而不利于申请,要以精为准。
EB-1A无需雇主担保,不需要拿到美国工作OFFER,可作参考条件。
当不符合EB-1A时,再考虑需要雇主担保的移民项目。
美国移民局审核的重点对申请人是否为优秀人才跟居住地,申请地无关。
误区七:杰出人才若申请失败,留下的记录会影响未来移民申请?
美国移民局采个案审查,按照申请案内容而定,法规也没有禁止重复申请。
只要申请人没有蓄意欺骗移民官员,申请人在失败后仍可申请其他移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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