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表格是外国人移民申请书,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USCIS)表格。通常,当美国雇主希望为外国雇员申请永久在美国工作和居住时,请填写此表格。
为了使雇主提交此请愿书,必须将潜在的本国雇员视为“非常优秀”。当没有任何合格的美国雇员担任特定职位时,雇主才可以提交此请愿书。
填写并提交I-140表格是职业类移民(EB-1、EB-2、EB-3)申请的必要流程。EB-1和EB-2中NIW无需劳工许可。
其他EB-2与EB-3是需要劳工许可的。申请表格的雇主被称为“提名者”,而申请表格中涉及的外籍劳工被称为受益人。
如果是自我提名,则二者为同一人。当下EB-5降温后,EB-1已成国内华人新移民首 选渠道,所以I-140与华人移民关系较为密切。
I-485申请I-485身份调整申请是在美国境内的外籍人为了将其非移民身份 (Nonimmigrant Visa)调整为移民身份(Immigrant Visa, 即绿卡身份) 而向移民局递交的申请。
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的外国人需要有一个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H1,F1,L1等等),I-485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即获得美国的永久居住权。由于移民局审理I-485申请的审理时间较长,很多申请审批时间可能超过一年。
因此申请人在递交I-485申请时,还可以同时申请I-131提前离境许可 (Advance Parole)以及I-765工作许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I-526表格是EB-5投资移民申请人递交给美国移民局(USCIS),用以证明申请人满足EB-5移民计划要求的申请。
I-526的批复是EB-5投资者、眷属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请永久居留权的基础。EB-5投资移民也是当年国内最火热的移民渠道。
一、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如学士学位需要在其专业领域内具备至少5年相关从业经验。除管理类人才外,要求申请人所从事领域与其所学专业方向基本一致。
二、在其专业领域内,申请人能够满足以下申请条件中至少3条:
1.在其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过学院、大学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
2.在其专业领域内有十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这一项一般需由前任及现任雇主提供证明;
4.申请人由于自己的「特殊技能」所获得高薪水或其它报酬;
6.在所在的领域内获得认可,并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一点由同事、政府机关、 专业或者商业组织提供证明。
7.其他同等杰出能力的证明(如专利,论文,著作,媒体报道等)
美国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IW)是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的一个特例。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豁免他们的长期工作承诺要求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请,使他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美国经济、教育、医疗等各方面表现强劲,一直是广大移民申请人喜爱的移民国家。美国EB-2/3技术移民,申请条件简单,申请速度相对快捷,虽存在短暂排期,但不失为一个值得选择的途径之一。从移民人群来看,美国EB-2/3是移民美国广受欢迎的方式,费用合理、材料简单、全家享有永久绿卡,吸引了众多申请者。
✈ 项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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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低:性价高,项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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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简单:申请人仅需提供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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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资产证明:无需解释资产来源、累计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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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周期短:3-4年拿永久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