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人满足下列条件中的3项或以上,美国移民局 * 为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以及 21 周岁以下子女颁发为期10年的永久绿卡。
移民局对奖项的要求并非奥斯卡、诺贝尔等国际大奖,当然,如果你获得过这种国际 性的顶 尖奖项,那单凭这个奖就可以轻松拿下绿卡!但能得这种荣誉的只是极少数,只要你的奖项是个人获得的,并且是行业内的,奖项是面对全国进行征选的,都是满足要求的奖项。
当你看到“特殊成就”的时候,可能会质疑自己,千万不要急着否定自己!回想下,你有加入过行业协会、学会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专业组织或机构吗?如果有,那么就恭喜你,多了一份证明。
无论是网络、电视、还是报纸,只要是全国性主流媒体,比如新浪、搜狐、腾讯等等,或行业内专业媒体,也就是面向全国行业内人士的媒体曾经对你在行业内成就、或者获奖有过报道,都可以。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这一点申请人很容易满足。看到这里,如果以上3条你都满足,你已经具备EB-1A的基本申请资格了,不过,满足的条件越多自然对申请越有利。
评审有以下几种形式:比如,担任过专业杂志编委、会议组委、教科书编委、专业比赛裁判、或曾经受邀审阅过他人的作品文章,也就是审稿人。一般来说,学术类申请人会有很多担任评审和审稿的机会,艺术类申请人也会经常参与奖项的评选,这些经历都可以作为申请材料。
这一条是非常考验移民文案人员发散思维和经验的,因为形式不仅仅局限于专利、软件著作等。如果你有曾经主持过什么研究项目、课题,并且项目或课题终将有了成果,并且成果被实际应用,那这也可以算你的原创性贡献;或者,如果你参与了一个行业的标准制定,那这个也算是独 创性贡献。
这一条同样更适用于学术型申请人,他们在研究过程中经常会有论文和文章发表。但如果你恰好是个企业家,那你对企业经营方面的独特思维或想法也同样可以写成文章来发表;总之,不论你从事什么行业,只要你的文章或著作是专业相关的,都可以得分。
这一条主要针对艺术类客户,比如画家、设计师,举办过个人画展或设计展。或者如果你是搞技术的,你对个人科技成果进行展览,也可以得分。
这一条很宽泛,无论你是企业的CEO、CTO、COO,还是专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长,或者是某研究员院长、某学会会长等等,都可以得分。
由于很多原因,这一条很少有申请人会用作申请条件,一是因为税务问题,二是因为收入一般具有保密性,但是移民局会偏向略高收入的申请人。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艺术类人才,在艺术领域里曾经创造相当高的商业价值,并有官方统计数字的,比如发行的CD销量、或电影票房。其实"具备杰出专业才能和拥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是EB-1A移民类别对于申请受益人最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