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赴美是陪伴孩子读书,顺便历练国外的生活;还有一些人士如果他的工作可以去海外发展一段时间,会增加他将来的竞争力或者对自己的国内事业有帮助。无论赴美创业、合伙、工作等等,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都可以一起跟随。
哪种签证赴美可以达到这个目的?途径之一:美国O-1签证。
一、O-1签证概述
1. O-1签证简介
O-1签证是1990年移民法新列出的一种签证,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对H-1B专业人员工作签证在等级上划分的产物。
优点:
1)时间快,无排期,3个月入境;
2)自由裁量,条件并非遥不可及,可培养;
3)O-3小孩就读公立学校;
4)O-1允许双重意图,移民倾向;
5)范围广,工作限制少,没有工作期限、薪资标准的压力。
二、O-1签证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一般要求:
O-1签证申请人必须在自己具有杰出能力或成就的领域进行工作。
2. 具体要求:
O-1申请人主要是以下三个类别:
(1) 申请人是科学、教育、商业及体育界的杰出人才
(2) 申请人是艺术领域的杰出人才
(3) 申请人是电影电视界的杰出人才
注意:电影或电视工业内辅助性人士获得O-1签证的资格。比如助理导演、联合制片人、布景师、音响师、灯光师、音乐操作者、服装师、化妆师、武术指导和舞台技术师如果已经确定在该领域内的地位,也符合O-1签证的要求。
三、如何申请O-1签证获取O-1身份入境美国要经过三个步骤:
(1) 雇主向同类组织、劳工组织或管理组织寻求顾问意见;
(2) 据此顾问意见,雇主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准许短期雇用O-1外籍人士;
(3) 美国使领馆基于上述申请的批准发放O-1签证。
O-1签证是返签,先从移民局申请,再到领事馆面谈,没有排期,每次签证可以拿3年。
四、O-1工作签证 VS. 美国EB-1A移民
两者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
1. 签证类别
(1) O-1:非移民签证
(2) EB-1A:移民签证
2. 关于雇主
(1) O-1:一定要由美国雇主提出申请,而不能以“自雇”的雇佣形式申请
(2) EB-1A:由申请人自己提出申请
总结:
O-1杰出人才工作签证适用于商业、科学、艺术、教育、体育领域,没有名额限制,允许双重意图,无需经过H-1B抽签程序,但需要美国雇主的支持。
综上所述,小编还是认为考虑O-1的申请人,完全可以申请美国的EB1A,毕竟不需要雇主,自己就可以申请,还是一张移民签证,不需要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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