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被福布斯评为全球最适宜经商的国家,连续六年蝉 联“吸引高价值项目投资”全球第 一名。
像谷歌、微软、苹果等名企纷纷将欧洲总部设在爱尔兰。不仅名企如此,诸多全球富人也都选择配置爱尔兰身份,享受其包括税务优势在内的各项优厚福利及绝 佳资源。
个人在爱尔兰的纳税义务标准取决于三种情况:居住、惯常居住和永久居住。
居住:在某税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爱尔兰居留183天(含)以上;或本税务年度和前一税务年度内,在爱尔兰合计居留280天(含)以上,且在任意税务年度内停留时间不少于30天。
惯常居住:在前三个税务年度均为爱尔兰居民的个人将在本税务年度被视为惯常居民。
永久居住:爱尔兰税法未对该术语做出定义,因其定义起来较复杂,需根据事实,基于个人打算最终返回的永久住所而定。一般而言,一个人会永久居住在国籍所在的国家,即原籍地。而达到法定年龄后,可以放弃“原籍地”而获得“选择住所”。在此情况下,需要考虑其人身所在和意图等因素。
爱尔兰实行基于汇款的独特纳税体系,来自爱尔兰境外的收入和所得,如未汇入爱尔兰,则不征税。而基于汇款的纳税制度适用于非永久定居居民。
爱尔兰的个人纳税优势还包括,移居爱尔兰(成为爱尔兰税务居民)之前的收入和所得可免税汇入爱尔兰。因此,新移民可在计划前往爱尔兰定居前,提前梳理好自己的资产,这部分资产是固定的,后期不能再有新的收入。
爱尔兰企业所得税是12.5%,这是主流欧洲国家里公司税最 低的,且相比澳洲(30%)、中国(25%)、美国(21%)、英国(19%)的企业税率都要低得多。爱尔兰企业税率调整后,仅对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的公司征收15%的公司税。
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愿意把爱尔兰作为居民企业所在地设立地区或全球总部来管理与其国际业务相关的利润、职能和股权。对于控股公司而言,爱尔兰在税务方面的主要优势为:
②符合条件的外国红利按照12.5%的税率和灵活的外国税收抵免体系实行有效减免;
③国外分公司的已缴税款可参与二次减免,尚未使用的抵免税额度可适用累积原则;
④按照国内法对缔约国家(或中间分支结构)不实行红利代扣所得税;
⑤利用税务协定将特权权益和利息的代扣所得税降至最 低,并利用其它国内法律规定将利息的代扣所得税降至最 低;
爱尔兰对于研发活动有非常大的支持和减免,提供25%研发投入税务减免。
爱尔兰还有知识发展盒(KDB)政策,通过这个政策在爱尔兰开展研发获得的收入,只收6.25%的税。
爱尔兰与72个国家(包括中国)签署了全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这些协议可以消除或减轻双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