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你享有许多与加拿大公民相同的权利和福利,但与此同时,你需要通过满足一定的要求来维持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其中之一便是居住义务。
01.居住要求概述
要保持你的永久居民身份,你必须在过去五年内至少在加拿大居住730天(即2年)。这730天的居住时间不需要是连续的,并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滚动评估。
02.海外居住时间的计算
即使你身处加拿大以外的地方,某些情况下你的居住时间也可能被计入730天的要求。如果你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你可能可以将在加拿大以外的时间计入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居住时间:
你在加拿大境外为加拿大企业或组织,或者加拿大联邦、省或地方政府全职工作;
你与配偶或普通法伴侣同行;
你是随父母同行的受抚养子女。
03.离开加拿大超过6个月
你可以离开加拿大超过6个月,只要你满足上述的居住要求。不过,建议你在持有永久居民卡(PR Card)后再这样做。PR Card是你在加拿大居住的证明,也可以作为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在从国外返回加拿大时用于入境口岸证明你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你没有PR卡,你需要在重新进入加拿大前申请一份永久居民旅行文件。这份文件是为那些在加拿大境外需要证明其身份以返回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所设。这份文件是临时的,主要用于帮助那些尚未获得PR卡或PR卡已过期的加拿大永久居民。
04.未满足居住要求的后果
通常,当永久居民提交PR卡续签申请或通过入境口岸进入加拿大时,移民、难民和公民加拿大(IRCC)会注意到他们是否满足了居住要求。如果IRCC官员发现你未满足要求,你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允许入境,并可能失去你的永久居民身份。通常,你可以向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移民上诉部门上诉这一决定。这被称为居住义务上诉。法律对于在五年期间因可接受原因在加拿大境外的永久居民做出了例外。为了赢得你的诉求,你有三种选择:
1)证明你在加拿大居住了所需的时间;
2)证明你有在加拿大境外的“可接受原因”;
3)即使没有遵守居住义务,也展示有出于人道和同情的原因支持你的上诉。
了解并遵守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居住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规划自己在加拿大的生活和旅行,确保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