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感染人员,包括未曾确诊或核酸检测未曾呈阳性人员,须于登机前2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登机前1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
2.既往感染人员,包括曾确诊或未确诊但核酸检测曾呈阳性人员,须再补充进行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的2次核酸检测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第 一,细化各类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对于未感染人员,检测数次、时间间隔仍不变;对于既往感染人员,则要求再补充进行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的2次核酸检测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第二,不再限定所属温哥华地区的8家检测机构。最 新 的“温馨提示”只强调两次核酸检测必须在加拿大当地卫生部门认可且在中国驻加使领馆同一领区的检测机构完成,并明确不能以快速试剂盒取代实验室检测采样,不再指定在所属温哥华地区的加拿大华人医疗热线等8家机构完成检测。